毕得医药解聘副总经理时长春,实控人姐弟意见相左!上交所深夜发函
中新经纬8月3日电 虽然遭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反对,毕得医药副总经理时长春还是被解聘了。
毕得医药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时长春从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据公告,2023年7月31日,毕得医药董事会收到董事芦晓旭、董事王超、董事毛永浩联名提交的《关于解聘时长春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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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8月1日以现场与线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场实际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3票反对,其中董事戴龙、王超、芦晓旭、毛永浩、独立董事张萌投票赞成,董事戴岚、独立董事魏炜、独立董事田伟生投票反对。
董事戴岚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三位联名董事提议解聘理由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存疑。第二,董事长戴龙同意就解聘时长春副总经理职务紧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发出提议到通知召开的时间不足24小时,非常紧急,对该提议的善意性存疑。
独立董事魏炜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从提案到召开会议时间仓促,尤其是解聘高管从而引发的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矛盾,如若处理不好将会给公司带来很大影响。第二,三位董事的提议比较像同事之间的矛盾,建议慎重。第三,解聘的理由缺乏客观依据,关于三位董事提议内容与当事人的争辩理由,本人无法判断真实性,以上三个理由主要还是基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股东之间的争执引发的各种事情为前提,所以解聘理由缺乏依据。
独立董事田伟生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从提案到召集会议时间仓促。第二,关于事件的真相,本人无法判断。
公告还提到,2021年8月5日,公司董事长戴龙与公司实控人戴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1.4条,如果双方意见不能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或者就行使表决权除外的其他权利或者职权达成一致意见,则戴岚的意见为双方最终意见,双方均应按戴岚意见行使表决权及其他各项权利和职权。
公告提示,如果戴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董事会的计票方式的正确性提出质疑,要求法院判决董事会决议无效,将存在公司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2日晚间,上交所下发了《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回溯公告显示,时长春曾任上海世贸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力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宝信汽车集团首席运营官、高景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12月起任职毕得医药,2022年12月21日被聘任为毕得医药总经理。
据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戴岚、戴龙系姐弟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据公开资料,毕得医药的产品主要服务于药物靶点发现,苗头化合物筛选,先导化合物发现、合成及优化,药物候选化合物发现等新药研发的关键环节。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022年10月1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毕得医药2日收跌1.35%报76.48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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