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消防干部挂职市直部门副局长副主任 迈出基层火灾防控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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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支队有2名支队级副职、2名技术八级干部分别挂职市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任副局长(副主任),挂职期2年。除上述干部外,还有部分干部挂职县(市、区)政府副职。
这是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动融入建设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消防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与泰安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泰安市消防救援干部到地方党政机关挂职工作实施办法》《泰安市消防救援队伍到地方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挂职干部选派条件、选派程序、岗位职责、管理考核等内容,填补了消防救援干部跨部门、跨岗位挂职的制度空白。
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感,火灾防控系于一半。泰安消防救援支队紧盯火灾风险高、涵盖领域广、职责任务重的行业部门,聚焦教育机构消防安全难以托底、居民住宅火灾屡有发生、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基础薄弱、医疗卫生领域弱势群体密集等突出风险,在防、灭火业务条线高标准选拔精干力量,按照个人申请报名、组织审查考察、党委提报推荐、接收单位研究、市委审定备案的程序,精确选定挂职人选,精准定向挂职单位,一对一制定“订单式”挂职计划,明确在挂职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培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主管责任定岗落实等6项32条具体职责,全力推动行业领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使以消为主、兼顾双边的运行机制日趋顺畅。
以正规化管理提升履职成效。挂职干部由消防支队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实行“接收单位、消防支队、挂职干部”三级管理模式,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挂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日常考核30%、年度考核30%、期满考核40%的占比,对挂职干部工作表现进行全面鉴定,针对挂职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激发挂职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此次挂职工作,立足消防工作视角,紧盯发展大局需求,既是对消防救援人员全局视野、创新思维、发展思路、业务能力的综合锻炼,也是消防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挂职干部桥梁纽带作用,凝聚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力量,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促进消防治理更全面更系统,风险防范更主动更精准,责任体系更健全更完善,努力实现全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进步。(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冯永川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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